新广告法实施,发布信息时请注意极限词语的使用2015-10-2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广告法》修正后的最大改变,就是极限用语的处罚从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了罚款二十万元起!以下这些词再也不能出现在营销文案中了,千万不要触雷哟!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