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釉面陶瓷马赛克泳池 2014新-游泳场所强制性国标增加硬性新规 参照文件:GB 19079.1-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 实施时间:2014年5月1日 1.游泳池应无视线盲区 2.水面面积在500m2以下的游泳池应 至少设置4个出入水扶梯:这样增加了消费者游泳的便利性与安全性。 3.开展游泳培训项目,教练应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 4.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消毒池长度应不小于2m,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有效水深应 不小于0.15m。消毒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mg/L-10mg/L。 5.水面面积在250m2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 6.场地标语设置要求:应设置醒目的‘游泳人员须知’和‘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深度 提示(数字砖)‘佩 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要求及警示” 7.按照游泳场所新国标要求,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高于0.8m,儿童游泳池不应设置戏水设备,有利于保障儿童 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