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溪树庭院(南区)工程大堂装饰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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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溪树庭院(南区)工程大堂装饰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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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溪树庭院(南区)工程大堂装饰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黑龙江   2017-05-24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核准[2015]2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招 标人为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堂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大堂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复旦街、哈尔滨大街、哈西继红小学围合区域。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421658.83平方米。
2.4 招 标范围: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大堂装饰工程施工,详见招 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 标不分标段。(具体数量详见招 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9月 20日,共 94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须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施工管理业绩经验,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有效的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等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须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施工管理业绩经验,建筑或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有效的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不能体现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3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 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 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 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 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 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人员均要求为建筑或装饰工程相关专业),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同时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登记获取招 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9)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或装饰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加盖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10)投标人、项目经理分别提供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业绩一项(业绩可重复);
(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1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5投标企业提供投标承诺,投标承诺可在登记处领取,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 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徐梦瑶
手 机:15010932372
邮 箱:xulingling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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