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580)